离婚冷静期多久开始实行
离婚冷静期自申请离婚之日起开始计算,期限为三十日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当日起,双方进入冷静期,期间为三十日,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申请。冷静期结束后,若双方没有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申请离婚证,将被视为撤回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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